阿里巴巴集团近日通过专门设立廉政部门、全面推行内部轮岗,以及停止大规模员工招聘等方式,试图对抗因高速扩张而带来的腐败。这揭示出一个事实:企业中的腐败并不只是国企的“专利”。
财经作家吴晓波对于职业犯罪曾有一个“有趣”的描述,“在过去三十年里,我们没有看到过一位因为行贿而被抓起来的国营企业当家人,我们也没有看到过一位因为受贿而被抓起来的民营企业当家人”。不过现在无论是就阿里巴巴的个案,或是检察机关的概述来看,民营企业除股东之外的其他领导层并不见得只会被迫充当公权掌握者的行贿人。只要手握寻租机会,民企所有者的代理人同样也可能像国资代理人那样以权谋私。
此前,民企因规模小能依靠内部成员间的亲族信任运转无碍,而一旦企业规模超越亲族纽带延伸的极限,民营企业就必须引入职业经理人承接管理协调工作。1997年时,高达61.5%的被调查企业主认为难以找到可信赖的管理者,而及至2002年,尽管民营企业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已大幅趋近于现代公司,但是仍持这一观点的被调查企业主占比不降反升至67.1%。
因为信任成本如此之高,国内民企只能以推迟“管理革命”为对策。目前中国民营企业不仅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即使在管理层面,上市民企中高达84.4%的企业由企业主亲任总裁,另有54.2%的高管职位由企业主亲属所担任。这种过渡性安排显然担不起民企背负的发展重任,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除了亲缘,我们究竟还能靠什么去净化商业环境、防止腐败高发?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