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民国出现了个新事物名叫“通电”。从大总统到平头百姓,从政府机关到民间团体,谁都可以“通电全国”。
通电很快造成了谣言危机。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新内阁成了南北争夺的要点。尤其是陆军总长一职,被认为是重中之重。南方主张黄兴留任,北方军界一定要拥戴段祺瑞。黄兴表示,为顾全大局,他愿意解甲归田,不当陆军总长。袁世凯觉得这样不合适,便希望他能够出任参谋总长。黄兴当然还是不干。可是,居然有人冒充黄兴名义,回电北京政府,表示同意。袁世凯当然大表欢迎。这下轮到黄兴气得发昏。只好一边严查此事,一边由总统府秘书长特饬电务科员,今后所有电报(包括代其他政府机关代递者),“非经秘书长加盖图章者,不得擅发”。但是这个规定管不到“南京同盟会本部”这种“民间团体”,还得从内容上加以限制。当然不能停掉通电——那不跟满清政府钳制舆论一样了吗?自3月24日起,《申报》连续五天在头版头条刊登“编辑部启事”,称鉴于“离奇怪诞之事,日必数起”,“不得已由报界公同集议,商定限制如下”:1、非关于公害公安而攻击个人者;2、不具名者;3、无真确之政见为私人图名誉发空论者;4、行政官寻人由报馆代转者;5、立言过激有碍治安者。凡属此类,皆“削而不发”。这种限制不是政府强制下令,而属媒体自律。
虽然政府未强行下令,但电报局是由国家垄断的。1912年3月26日,中华民国电政总局在上海各报刊登广告,称将电报收费改为:每个字,中文收银洋一角,洋文收洋两角。洋一角,基本上等于今天的10-15元。一通电报,少则数十字,多则上千字,那会儿通电全国,动辄开头是“北京袁大总统南京孙大总统陆军总长黄转武昌黎副总统各部总长各省都督及上海各报馆鉴”,您算算,造个谣,得多少银子?
(摘自《南方都市报》4.23 杨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