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十年,也就是辛亥革命前十年,社会动荡与骚乱成了社会常态现象。根据学术界的研究,从1901年新政启动,至1911年武昌起义发生,全国先后发生的社会骚乱多达一千三百起。这个数字与之前传统中国社会比,那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按照过去的说法,群众性骚乱或社会冲突一定是人民群众对腐朽政治的反抗。现在清廷新政了,立宪了,社会不是更安定了,而是相反,社会骚乱和社会冲突却在这几年大幅度增加。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1901年之后的新政,带动了各种各样的外观设施建设。尽管朝廷一再重申不得向百姓随意加租随意加税,然而这种希望与要求却每每落空。
地方政府与豪强总是借着朝廷的新政号召进行许多实体性的建设,朝廷号召新政要建新学校,地方政府和豪强就乘机向属地民众摊派,向政府请款;朝廷号召办警察,维持地方秩序,地方政府与豪强也借机向民众征收保护费。总而言之,任何有为的政治,都会被地方所滥用,成为民众无止尽的负担。
地方豪强是晚清十年社会冲突的根源。所有的社会冲突都被他们扭曲演化成反政府或者反体制的事件。他们按照这个口径向上一级汇报,既能洗刷他们的责任,又能激起上一级乃至朝廷的愤怒,所以虽然每一个具体的经济诉求都被掩饰下来了,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火种依然存在。
对于地方豪强操控社会的情形,清廷当然并不是一点都不知道,只是由于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豪强,他们毕竟都是清廷政治统治的基础,因此朝廷总是得过且过,大致以社会平稳不出大乱子为目标。
体制内的人心存侥幸,体制外的隔岸观火幸灾乐祸,原本只有具体经济诉求的社会冲突由于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也就成为1911年政治巨变的背景与衬托。
(摘自《中国周刊》2011.7.19 马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