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双双被捕。有资料显示,全国各地的大学腐败案件近年频繁曝光: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元;湖北近年已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高校领导为何频陷“腐败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认为,高校职务犯罪频发主要是扩招惹的祸。
近年来,高校的加速扩张使其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但管理制度及监督措施没有跟上,行政权力逐渐超越“学术权力”,特权盛行,腐败成风。具体表现在,一是管理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目前,高校教学经费的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科研经费、学生学费、校办产业等等,学校与社会的交往也日益频繁。与教学资金来源多样化相比较,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为高等教育腐败的形成与发展留出了“空间”。
二是投资体制存在弊端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高校建设的主要经费靠政府拨款和部分自筹、贷款。除政府拨款的项目外,自筹与贷款的项目,受政府财政制约小,许多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支付,往往是掌握重权的领导个人说了算。缺乏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制约,这就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提供了“腐败”的机会与空间。因此,减少高校腐败现象,监督预防是关键和根本,建立一个可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是当务之急。
(摘自《法制日报》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