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元:茶舍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罚
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天元区七米茶舍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队防火监督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天元区嵩山路街道三鑫路39号经世龙城36栋经世大厦裙楼二楼的天元区七米茶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体议案,决定给予天元区七米茶舍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场所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消防违法行为,将全力配合积极整改,尽快整理资料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后再投入使用。■通讯员 施佳怡
株洲醴陵:酒店因违规设置防盗窗被罚
9月26日,株洲醴陵市华逸假日酒店因违规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醴陵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醴陵市华逸假日酒店使用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在一楼自助棋牌室V8、V3包厢共设置两处影响逃生的防盗窗,且不能从内部开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对酒店负责人说明了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防盗窗的危害,并要求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大队根据经过调查取证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依规给予该酒店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酒店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通讯员 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