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8月22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醴陵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拟撤销情况的公告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决定对连续多年未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55家社会组织(附件)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要求;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55家社会组织

  特此公告醴陵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