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在小区内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被攸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株洲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在景秀家园小区内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经大队调查取证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已按规定在小区消控室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火灾隐患已消除。 通讯员 江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