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茶陵一酒店存火患
消防依法处罚
近日,株洲市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格兰春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监督员依法对该单位处以罚款。
消防监督员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其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单位负责人承诺在火灾隐患消除前,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并深刻吸取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消防知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大队也将以持续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行“零迁就”“零容忍”,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持续推进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通讯员 周舟
郴州桂阳一医院
存重大火灾隐患被罚
近日,郴州市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桂阳县湘蓉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层内疏散走道超过20米,排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二层东北侧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无法直通室外且被杂物堵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控制柜未通电导致系统管网无水、二层厨房与医院住院门诊区域未采用乙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对桂阳县湘蓉医院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针对该单位的消防违法行为,大队随即立案调查,经集体议案,经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目前,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医院正在积极整改火灾隐患。下一步,大队将加大辖区各类场所检查力度,确保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通讯员 贺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