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 廖师傅入职某酒店从事维修工作,同年酒店送他参加电梯操作培训并取得证书,培训费用由酒店承担,证书由酒店保存。与酒店解除劳动合同时,证书被扣下了。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离职后证书应该归谁。23日,郴州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给出了答复。
“2014年进的酒店,年底参加电梯操作培训并取得证书,培训费用是酒店出的,证书放在酒店保存。”廖师傅说,去年酒店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却不愿把证书退回给他。
对此,郴州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因此,廖师傅取得的证书应归其个人所有,可以向公司要求退回。如果公司不给,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宇平
实习生 龚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