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 为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天,长沙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召开。
据悉,长沙市政府于9月1日公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通告》明确,本次设定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全部行政区域,望城区城市建成区,长沙县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梨街道、长龙街道等范围内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记者获悉,对在禁止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尾气排放有可见烟等情况),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防治工作不力等违规行为进行征信评价管理。
■记者 和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