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
三亚所以会出现这一派发“红包”的做法,实际上是以三亚市的一些特殊市情为背景的。这正像当地政府此前曾解释的,“三亚是著名的滨海旅游城市,受节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拉动等因素影响,食品价格持续上涨,造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居不下”。而当地媒体也曾报道,尽管实行了多年的“红包”补贴,但三亚市“仍难以走出‘高物价低收入’的怪圈”。这意味着,派发“红包”,具有明显的“不得已”性质。
面对“高物价低收入”民生怪圈,政府能派发“红包”有所补贴,当然比完全不补贴要强,但从彻底解决这一怪圈的角度来看,派发“红包”又绝非治本之计,不仅无助于根本消解这一“怪圈”,甚至反倒可能由于“高物价—补贴—高物价”的恶性循环,而不断被固化。众所周知,“高物价”所表征的通货膨胀,原本就具有一种收入分配上的逆向调节作用,也即,通过通胀,让富者更富、贫者更贫;而同时,政府用于派发“红包”的公共资金,也并不是无中生有产生的,只能源自包括低收入在内的纳税人、源自附着于物价之上的政府税费。而这样一来,简单依赖政府派发“红包”实行物价补贴,势必会无形中产生某种“补贴高物价”效果,进而让政府对基于通胀的“高物价低收入”形成一种饮鸩止渴式的依赖。
事实上,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角度来看,属于“二次分配”范畴的政府“红包”,其实从来就不是收入公平和均衡分配的最重要最根本环节,而真正最重要根本环节在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形成的“初次分配”,如按劳取酬的劳动分配。很明显,如果这样的“初次分配”,首先就难以做到公平均衡、无法确保真正充分到位的“劳有所得”,面对“高物价”的劳动报酬却是不相称的“低收入”,那么单靠政府“二次分配”,即使派发再多的“红包”,也是不足以有效化解贫富差距的。■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