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据悉,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的系统化专门文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下月起,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即越级上访),上级机关将不予受理;信访60日内办结(4月24日《新京报》)。
新规甫一发布,迅即引发各界热议。尽管官方解释一再澄清,称此举将“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减少越级上访”,且“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明确了失职将承担的后果,有助于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可舆论还是普遍担心:在一个金字塔型的权力结构中,骤然解除了“越级上访”的压力之后,基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是否能够真正尽心尽力化解信访矛盾?“越级上访不再处理”之后,走完“三级终结”程序仍不服气的信访当事人该怎么办?如何有效纾解,避免信访矛盾堆积异化,甚至催生下一个陈水总(“6·7福建省厦门BRT公交爆炸案”嫌犯并被当场烧死)式的极端人物?
一般公众毕竟不是专职信访工作者,大多对新规不甚了解。从各大门户网站的跟帖看,疑虑、观望乃至激烈情绪比比皆是。信访部门亟需尽快跟进、及时发声,耐心做好通俗化的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将各种情绪化的误读化解在萌芽状态。
须知,“越级上访”本来就源于公众对基层官员、基层政权机构的不信任,甚至就是由于基层的“不负责”或“无权负责”而催生。在引导上访者将几乎所有希望都寄托到“基层解决”上时,必须让他们首先看到“基层能够解决”且“一定会依法公正解决”。
信访制度本就是为避免社会成为“密闭高压锅”而设立的一个“出口”。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须打开一扇窗。事实上,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已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
可,若不能明白晓畅地让大家知道、并且切实看到乃至体验到“越级上访不再受理”不等于“合理诉求求告无门”,又拿什么来缓解公众的焦虑?■林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