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 今天,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大会在株洲举行。会议公布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株洲市等16个城市(城区、县城)文明城市(城区、县城)称号、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等25个村镇(乡)文明村镇称号、省气象系统等3个行业(系统)文明行业称号、长沙市旅游局等379个单位文明单位称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等50个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路建平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副主任梅克保出席会议并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进。
梅克保指出,未来5年,我省仍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精神文明建设要立足新起点、新形势,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湖南社会文明程度;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成为时代风尚;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农村、贫困地区等倾斜;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和新型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组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记者 胡抒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