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内容倡导,相关部门要减少使用一次性水笔和茶杯,提倡办公纸张双面打印,季节交换期间少用空调。
办法中规定,电梯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倡导办公场所3楼(含3楼)停开乘客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行台数,高层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下班后和节假日控制使用电梯台数和频率,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此外,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评价成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当中。凡不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管理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 李琪 实习生 黄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