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1日讯 “很多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市民所需资料不全,跑了冤枉路。”记者今日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针对不少市民没有发票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问题,交警部门推出便民服务措施,5月1日前购买的没有发票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城区63个电动车备案点,申领临时编号牌。
为了解决部分市民遗失发票不能上牌的问题,长沙市交警支队对5月1日前所购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作出补充说明。2009年5月1日之前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上电动自行车牌:1、有正规的销售发票;2、有出厂合格证明;3、符合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管理实施规则。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2009年5月1日之前所购的车辆,按电动车备案登记的管理办法,在城区63个街道电动车备案点办理临时编号牌。而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长沙市工商、质监部门发布的公告方可上电动自行车牌。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张旭 实习生 谭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