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志高
近日,据报道,陈女士在安徽读大学期间深陷“分期乐”网贷泥潭:400元消费分36期偿还,累计借款1.3万元需还款2.6万元。逾期超1000天后,催收人员让其亲友尽知欠款一事,导致她抑郁缠身。
(2月24日 《春城晚报》)
2016年“裸条借贷”事件曝光后,监管部门重拳整治校园贷,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然而,“分期乐”等平台以“消费分期”之名,行“校园贷”之实。推销人员直接进驻校园,用“低利息”的话术诱导学生,让借贷看起来“毫无压力”。这种“化整为零”的设计,本质上是对监管红线的迂回突破。
更值得警惕的,是利率的“障眼法”。平台通过“分期”概念稀释痛感:36期还款,每月几十元,让学生误以为“利息不高”;但复利计算下来,借款1.3万元需还2.6万元,实际资金成本翻倍。这种“低月供、高总息”的产品设计,精准利用了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风险意识薄弱的弱点,是一种结构性的信息不对称收割。
催收手段的野蛮,则暴露了行业的底层逻辑。逾期后,催收人员让“亲友尽知”,是典型的社会性羞辱策略。催收方精准打击这一环,不是为了回款,而是为了制造心理崩溃,迫使借款人从其他渠道筹钱。陈女士抑郁缠身,正是这种暴力催收的心理后果。
对陈女士而言,协商减免高息是当务之急。但从制度层面,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在校园贷整治多年后,类似的陷阱仍能精准捕获大学生?答案或许在于,我们的金融素养教育,远远跑不过网贷产品的迭代速度。
400元分36期,不是金融创新,是债务的慢性绞杀。校园贷换马甲卷土重来,须警惕。这些“迷你”数字背后的真实代价,监管不能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