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润
近日,有河南的学生反映,其所在的班级群内有人下发通知,号召给一位就读于浙江某大学的学生进行“校园十佳歌手”投票,引发网络关注。12月10日,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核实,12月7日,我校班子成员周某因儿子参加所在学校举行的歌手大赛投票活动,为获取高票支持率,遂安排部分学生进行投票。
(12月10日 澎湃新闻)
一位校领导,为了孩子的“风光”,竟然发动学生投票。而且这种发动还不是随口一说,而是明确地“下文”——从网曝群聊截图可以看到,有人正经发通知,并称“这是领导交代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本正经的态度和荒诞不经的要求一对比,也是十足的滑稽。
可以看出,这并不是一时糊涂的“人情请求”,而是轻率的、荒唐的权力滥用。当“为领导孩子拉票”被包装成“重要任务”,便意味着个人私事被强行塞进了正常教学秩序之中。
学生的时间、精力和心理压力,被无条件征用为某个家庭的“助力工具”。这是在给学生上一堂错误的“示范课”——仿佛在告诉他们,规则可以为关系让路,公共资源可以为私利挪用,这本身就是对教育意义的背离。
从具体的案例看就知道,这种行为往往会绑上整个学校为其背书。在“为儿子投票”的案例里,有专人负责下发通知;当学生反映之后,还有班主任要求学生删除视频。由此可见,整个学校都被动员起来了。
因此,学校应当在制度上为师生撑起“拒绝不合理要求”的底气,并通过透明的监督机制保障师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