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丹
戒指异名“指环”。《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十分明显,古时的女子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而是以示谨慎,起着戒禁的作用。
据载:古时候,妇女每逢月事或怀孕时,常把戒指戴在手上,平时则取下,以示禁忌男人和她亲近。《五经要义》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戒指也。”可见,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常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这也许就是“戒指”一物的由来吧。
戒指传到民间,其作用就不仅仅是装饰品了,戒指成了青年情侣的信物。戒指既是用来寄情、订婚的信物,那它是否还包含着原来“禁戒”的意思呢?应该说仍有这样的因素,只是禁戒的内容有所不同罢了。
当一个女子接受了男方的戒指之后,就说明该女子已有所属,别的男子应从其戒指上得到暗示,自觉地避免与该女子接触,否则要被当作“夺人所爱”而受到社会谴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