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忠方
唐代诗人、著名作家刘禹锡的《陋室铭》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他在创作此名篇时,还有一段趣事。
据说,刘禹锡因参与了改革家王叔文领导的政治革新运动而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当时的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屋子。可是和州的策知县,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便多方刁难他,给他穿小鞋。
策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门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地撰了一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他这举动气坏了策知县,他令衙门的书丞将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住房由原来的三间减小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撰一联贴于门上:“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他仍在此处读书作文。
策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气得肺都快炸了,又与书丞商量,为刘禹锡在城中寻了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策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
想想这官实在欺人太甚,刘禹锡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柳公权刻上石碑,立在门前,气得那策知县一筹莫展,哑口无言。而刘禹锡的《陋室铭》则流传至今,成了家喻户晓的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