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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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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起诉校友是堂慈善教育课

  □ 李英锋

  近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未履行1100万元的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据了解,吴幽为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他曾对母校“深情表白”称,“镜湖”就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因为这是我读大学时,学校里的一片湖,湖边有图书馆,还有镜湖大讲堂。”

  (3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在捐赠承诺时,吴幽深情表白,大方有爱;在履行承诺时,吴幽又抠抠索索,冷漠赖账。吴幽为自己的慈善两面人角色付出了代价,中国矿大咬定吴幽的捐赠承诺不放松,利用法律手段较真,倒逼吴幽履行捐赠责任,直接把吴幽送进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给吴幽上了一堂生动的慈善教育课。

  近年来,口惠而实不至的“捐赠”时有发生。有的人在捐赠承诺时脑瓜一热,大手一挥,冲动地给出可观的捐赠数字,却没有成熟理性的捐赠方案作保障。而不少单位或个人收到一些人的空头捐赠支票后,并没有穷尽各种法律手段高调要求捐赠承诺人兑现“支票”,选择无奈接受被忽悠现实的有之,选择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提示催要的有之,选择曝光、道德谴责的有之,但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以起诉等手段追要捐赠的。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矿大起诉捐赠“放空炮”的校友,便有了带头“吃螃蟹”的意义。

  慈善捐赠不只是说说而已,说了就得按照承诺标准不折不扣地践诺。这既是诚信要求、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依据《慈善法》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教育捐赠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吴幽曾与中国矿大签订捐赠协议,曾公开高调承诺捐赠,并在互联网等媒介留下了信息。显然,吴幽的捐赠承诺是不可反悔、不可撤销的,吴幽拒不按照捐赠协议向中国矿大支付捐赠款项,已经构成捐赠违约,学校起诉追捐于法有据、于情合理。

  中国矿大起诉吴幽追要捐赠款一案警示每一个捐赠人或潜在捐赠人:捐赠“放空炮”有风险,捐赠承诺需谨慎。捐赠人在做出捐赠承诺时,一定要心怀诚意,量力而为,言行合一,切不可光说不练。同时,受捐赠单位或个人遭遇“放空炮式捐赠”时,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积极表达诉求,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该起诉起诉,该索赔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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