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儿子强强画作涉嫌抄袭引发热议。台湾知名漫画家几米品牌官微发布微博,称正拟定对应办法。夏俊峰妻子张晶近日在其微博中向几米道歉,但认为强强的画作有自己的想法,并非抄袭。
(10月10日《京华时报》)
@张立美:夏俊峰儿子强强画作涉嫌抄袭案,只是一起非常单纯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事件,案件的解决应该回归法律层面,是私下和解,还是走上法院打官司,都只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私事,公众不应该过度干扰。
@加菲:爱画画的孩子在成长道路上,借鉴知名画家的作品无可厚非,临摹是每个画家的必经之路。因此,当临摹的痕迹和原作被发现,人们不应像发现惊天秘密一样,匆匆宣判孩子是“不知羞耻的抄袭者”,更不应无缘由地推断孩子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黑幕”。这样草率而急躁的“宣判”,只会伤害无辜的孩子。
@风吹过的夏天(网友):被抄袭者几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抄袭者夏俊峰的儿子或者其监护人进行经济赔偿,这是法律赋予几米的行为与诉求,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相反,作为被抄袭者,如果不追究抄袭者夏俊峰儿子的法律责任,那是几米的善行和宽容,也完全由他个人决定,外人不能依靠舆论力量对其进行施压。
@堂吉伟德:所谓的质疑,不过是想捅破死者遗孀内心最后的护卫,并以此继续消费着别人的痛感。画作抄袭之争,弥漫的暴戾模糊了底色,请别忘了,你祭起的质疑和维护正义的大旗之下,是一个母亲,一个孩子。
@巴黎港(网友):绝大多数绘画者以及著名画家在一开始学画时都会临摹别人画作,模仿别人画作,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也没有任何的罪过。但是,将临摹、模仿的画作拿出去出版发表时,从保护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角度说,必须公开注明发表的作品是临摹和模仿的作品,而不属于个人原创作品。换言之,临摹、模仿别人画作本身无罪,但是不加说明的公开出版就有错。
@陌名:现实中,在“精致的功利主义”下,我们倡导和坚持的道德标准,并不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秩序、树立社会正气,而是争取自我利益与权利,避免让自己吃亏。这个时候,道德只不过是自利的工具,而不是利它的载体。于是乎,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在公交车上,老人为了争夺座位而大打出手;在酒桌上,为了称呼不当而大加讽刺……结果,真正的道德者从自身做起,而伪道德者却要求从别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