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优华) 近日,教育部发出《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经费到位、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确保“应贷尽贷”目标、确保反映渠道畅通、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合理地及时逐级分解下达预算,务必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切实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开学后,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基本生活费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知还指出,开学前后,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高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