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智聪
佛山三水华侨中学一班主任以“抓纪律”为由,让全班学生投票选出“纪律差”的同学,对其实行所谓停课反思的惩戒。此举实在有违教育的本义。
教育的目的,除了教会学生谋生的知识技能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让他们学会如何做人,在保护和谋求自己利益的同时,更应尊重别人。所谓的抓纪律,目的在于要保障教育工作的高效运转,而并非本末倒置地成了教育的目的。
公选“纪律差”的做法,不但违反了教育的根本原则,更严重伤害了全体学生的人格尊严。对被选出的“纪律差”学生而言,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其的基本权利,不能仅仅因为多数人同意而被粗暴地剥夺。所谓的纪律差,固然极有可能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老师教育方法不当和不多,没有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实行引导,用粗暴简单的惩戒方法让本已有叛逆思想的学生走向对抗和自暴自弃。对参与投票的学生而言,我相信要他们参与投票将朝夕相处的同窗列入要被停课反思的行列,他们的内心肯定是纠结的,同时也会让他们以后在面对老师时只懂盲从,而不敢对老师的不当行为发出质疑的声音,因为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并胆敢发出不同的声音,极有可能会被老师列入不守纪律、要被惩戒的学生之列。这对学生未来的健康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
另外,学校和班主任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对学生造成的损害,并振振有辞地以抓纪律和民主公投作为托辞,这不能不叫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