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4127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4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45封。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及答疑如下:
问题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用工资收入如何认定?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月工资收人按照以下方式认定:
1.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人按照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之和计算。
2.如果贷款职工的配偶不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配偶的月收人参照社会保险费基数或者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人按照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配偶的月收人之和计算。
注: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人;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人。
问题2: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省2中心缴存的,配偶能否申请贷款?
不能。职工及其配偶分别在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缴存的,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应以我中心缴存人为主借款人提出申请。
问题3:放款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吗?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问题4:单位公积金苛筐员不会操作单位网厅的功能,怎么办?
专管员可以先通过中心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或者中心官网网厅登录界面右上角的下载中心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版网厅操作手册》。该手册对单位网厅的各项功能都有详细的图文讲解,专管员可以——对照操作。如还有疑问,请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咨询在线客服,客服人员会—对—给予在线指导。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