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何某母子两人,在近3年时间里,在众筹平台上发布虚假的二手车众筹标的,累计吸收500余名投资者22127万余元,至案发时,造成105名投资者损失7329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成某因集资诈骗罪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被告人何某因集资诈骗获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责令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5年6月,成某在自己的巨额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上门逼债的情况下,将其经营的一家商贸公司更名为智仁科公司,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子何某担任运营主管,以搭建网站、建立投资QQ群、开办客户见面会等方式公开宣称智仁科公司和二手车商合作,专业从事二手车众筹交易。投资人可以对公司众筹网站平台上发布的二手车标的进行投资,智仁科公司将众筹资金用于二手车交易,以赚取差价,鼓吹月利润可达2%,如果车辆不能卖出或者出现亏损,智仁科公司保底年化收益达12%。
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成某、何某以零星的二手车交易为幌子,在其众筹平台上发布虚假的二手车众筹标的,累计吸收500余名投资者22127万余元,其中16987万余元被用于支付投资者本金及利润,其余资金的大部分被用于偿还债务和维持公司运营。至案发时,造成105名投资者损失7329万余元。
成某称,其二手车众筹项目,刚开始确实是做了10来辆二手车交易,但没赚到钱。后面的二手车众筹标的都是虚假的,发布在平台上的二手车,都是雇人到二手车市场上拍一些汽车照片放上去。
(据长沙打非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