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见习记者 彭双林
“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碴子,神乎奇迹的头发,还有那杂乱的头发,都深深的迷住了我。”……近日一个很火的乞丐网帖突然在网络上走红,帖内叙述的是一个被网友誉为“究极华丽第一极品路人帅哥”的乞丐。
在众多网友对“犀利哥”进行人肉搜索后,却搜索出他令人心酸的身世:现年33岁的“犀利哥”原名叫程国荣,是江西省鄱阳县人,17岁时因为68岁祖母胃癌病逝,大受打击精神出现异常,直至22岁才恢复,家人随即为他张罗婚事。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他就与老乡一起到宁波打工,从2003年开始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去年6月,程国荣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留下两个分别只有10岁和11岁的孩子。最终,“犀利哥”被家人接回了家,让诸多网友感到欣慰。然而,这也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救助这个问题。
那么,在对待“犀利哥”们这个弱势群体上,政府和公众应采取何种态度,才是对其最好的救助?
最潮乞丐“犀利哥”走红网络,政府欲给救助
2010年2月23日,因天涯论坛一篇帖子——《秒杀宇内究极华丽第一极品路人帅哥!帅到刺瞎你的狗眼!求亲们人肉详细资料》,“犀利哥”迅速走红,被网友誉为“极品乞丐”、“究极华丽第一极品路人帅哥”、“乞丐王子”等。之后,被网友广为追捧,并加以“人肉搜索”,以探求其真实身份。后被证实,“犀利哥”实为宁波街头一名乞丐,由于精神失常流落街头。
宁波救助站得知“犀利哥”的故事后,打算给“犀利哥”救助,有媒体得知此消息,赶在救助人员之前找到了“犀利哥”,“犀利哥”一下子成为了大众的焦点。面对此景,“犀利哥”害怕地放声哭了起来。尽管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一再表明来意是为“犀利哥”提供帮助,但他似乎并没为之所动,情绪反而越发激动,甚至仰天大吼一声。
网友:不要围观“犀利哥”,而应关注“犀利哥”们
“犀利哥”的哭声一下子激起了网友们的同情心。网友纷纷站出来为“犀利哥”说话,认为这是拿“犀利哥”来做新闻,网友提出,要真正帮助“犀利哥”,就让他维持现在的生活状态,还“犀利哥”自由。
无独有偶,一张疑似学生的两名青年与“犀利哥”的合照随后被发布到网上。照片中的“犀利哥”低着头,双手拿着未熄灭的烟。而两名男青年则笑容满面,甚至还摆出“V”字手势。这同样遭到了网友的抨击,与“犀利哥”合照的两人更是被网友称为“脑残”。网友还发起不围观“犀利哥”行动。
有网友认为,“犀利哥”不仅仅是一位“乞丐王子”,它更应该是一个群体——一个应该受人关注却得不到关注的弱势群体。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忽视了这一群体。“犀利哥”的身份是“乞丐”,他们常出没在天桥、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他们以地为床、以天为被,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最底层。作为政府,应该给予这个群体帮助、关怀。
专家观点:传播他人照片可能侵犯肖像权
那么,对“犀利哥”走红,专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海军认为,“网上对此事大肆炒作,有点令人不可思议,这大概是网络时代的副产品吧。围观‘犀利哥’并不违法,然而未经允许擅自对其拍照、或者把其照片以不同方式广泛散发(如上传网上)则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受害人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肖教授告诉记者,“犀利哥”属于典型的社会流浪人员(社会流民),为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公布并施行)的管理与救助对象。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与针对城市下岗职工和居民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很大不同,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无着人员提供的只是临时性救助,而无义务对其提供经常性的最低生活保障。针对城市流浪者,应该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并加强对“困难群众边缘户”、“低保边缘户”的政策照顾。中央和各级政府在农村加大低保投入,尽快建立大病救助制度,以避免大病的群众“脱贫又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