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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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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客骂人

算不算侵权

问:我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不久前通过竞选当上班长,同学胡某落选。胡某对此非常不满,并将自己的这段经历写在博客上。文中称“黑心樱木”是采用不正当手段当选班长的,他“长得是米老鼠的面相,做得是哈巴狗的事情,就会巴结班主任,与同学拉关系,与一些同学勾搭、鬼混……”胡某捏造事实,凭主观想象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给我的声誉和学习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请问,写博客骂人算不算侵权?

长沙读者 倪同学

答:写博客侵权与张贴标语、在媒体发表不负责言论等其他形式侵权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借助的方式和手段不同。如果在博客中针对某人发表失实的言论,或者采用贬低、侮辱性语言描述,第三人知道矛头指向的是谁,无疑会损害他人的名誉,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就你的情况来说,胡某写博客骂人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阅读博客的人是否知道文中所指的“黑心樱木”、“班长”是谁,如果能够对号入座,胡某写博客骂人的行为显然构成侵权,相反,就不能认定胡某的行为是侵权。

答复者为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黄松顺律师

电话:84329693

手机:1375518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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