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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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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进图书馆看书,何罪之有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何淼玲

  近日,一则“流浪汉进杭州图书馆被投诉”的消息引发关注。有市民对流浪汉入馆阅读表示不满,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回应掷地有声:我无权拒绝他们读书,但您可以选择离开。此举依规有据、不卑不亢,面对如此回应,投诉者恐也无从辩驳。

  图书馆是人们阅读的公共空间,不管你是真心喜爱阅读,还是一时兴起随便逛逛,都可以进来翻看自己喜欢的书,抑或什么书也不看,单在那里小憩闲坐。因为图书馆也未规定,进来就必须得看书。图书馆的要求很简单,看书之前要洗手,爱护书本;看书时不影响他人,保持安静。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图书馆大门是对任何人开放的。但偏偏有市民向图书馆投诉,“委屈”地称无法接受有流浪汉入馆内阅读,不知投诉的依据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

  或许他们认为流浪汉穿着有碍所谓的“观瞻”,影响了他们的感受。但这不能成为不让流浪汉入馆的理由。图书馆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答案:我无法拒绝他们来图书馆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这话彬彬有礼,其潜台词,如果就笔者来解读,可翻译为:如果你感到不适,完全可以出去!没人拦着。

  既然流浪汉入馆读书无罪,对于投诉者的心理和动机,笔者试揣度之。其一,装清高。自视清高的假清高。其二,自私。图书馆是大家的,城市是大家的,地球这个家园也是大家的,你有何资格凭自己的好恶对他人心生不满,进而想要他人离开你视线?看他人不顺眼,是自己眼不顺。

  读书贵在识字、明理、有礼,让内心充盈;为人贵在谦和、包容、慈悲,有大度格局。比衣衫不整更可怕的,是内心的偏见;基于规则的包容,最是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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