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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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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

  李泳波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部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深入剖析《促进法》背后逻辑,厘清“法治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耦合关系,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深远意义。

  制度奠基:法治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刚性支撑。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制度温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非自发形成的朴素情感,而是需要在稳定的制度框架中通过规范引导不断巩固。《促进法》的核心贡献,在于首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完成了从政治理念到法律规范的跃升。

  首先,确立了“铸牢”的法定地位。法律第一条开宗明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目的写入总则,使原本属于政治范畴的理念上升为全体公民和组织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为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权威性、可预期性的制度保障。

  其次,构建了完整的法治闭环。长期以来,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主要依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政策主导。面对新时代民族工作“五个并存”的复杂局面,亟需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律进行统筹。《促进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共同编织成“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的立体法治网络。

  价值重塑:从“尊重差异”到“增进共同性”的辩证统一。《促进法》最深刻的理论突破,在于对民族事务治理的价值取向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从侧重“尊重差异”转向“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这不是对“多元”的否定,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多元一体”的辩证统一。

  在精神层面,《促进法》专设“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章节,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共同体历史研究等举措,以文化认同深化政治认同,夯实“一体”的文化根基。

  在社会层面,《促进法》专设“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章节,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结合学校和学生的特点,促进各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打破物理空间的区隔,以空间融合带动心理认同,从社会结构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在发展层面,《促进法》将政策重心从基于民族身份的“差异优待”转向聚焦区域协调的“公平融合”,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比如其中强调,“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种设计既保证了“一体”的主导地位,又保留了“多元”的生机活力,体现了民族治理的成熟与自信。

  运行逻辑:秩序供给、社会整合与国家认同的三重奏。从政治逻辑看,《促进法》通过法治路径,巧妙地处理了“秩序与认同”的辩证关系,实现了三重功能:

  一是规范化供给,确立行为边界。法律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的权责清单,划定了民族团结的法律红线。通过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有效防止了民族工作被虚化、边缘化,为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秩序框架。

  二是结构化整合,促进社会交融。通过“互嵌式社区”等制度安排,法律不仅规范了社会行为,更重塑了社会空间。这种物理空间的嵌入,为社会成员从“物理共存”走向“化学融合”创造了必要条件,逐步消解隔阂,增进互信。

  三是政治化建构,强化国家认同。法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法定目标,并非通过否定民族认同来实现,而是通过构筑更高层次的政治认同来完成。这种“求同存异”的建构逻辑,既保障了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又强化了“五个认同”,实现了个体、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

  时代意蕴: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屏障。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的历史节点上,《促进法》的颁布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它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针对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法律专章规定“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地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它是国家安全的防火墙。面对外部势力借民族、宗教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促进法》明确写入“坚决反对一切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污蔑抹黑、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行为”,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内法依据。

  它是文明治理的中国方案。不同于西方“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范式,中国走出了一条“多元一体”的治理新路。《促进法》将这一实践经验固化为国家意志,不仅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文明自觉,也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中国智慧”。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研究员、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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