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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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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6年2月5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叶晓颖

  2025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围绕“高质效”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1万件,其中省检察院办理5014件。67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四大检察”均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5个集体、20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两会前专程来湘调研,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对全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万人、起诉5.4万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犯罪和意识形态领域犯罪。起诉涉黑恶犯罪279人、涉毒品犯罪2678人、涉黄涉赌和“盗抢骗”犯罪1.9万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73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万人。83.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5.1%。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1186人。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168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7337人。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3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24个基层检察院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协同化解矛盾纠纷523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960件,化解率91.6%;深化重复信访积案攻坚,集体访、重复访同比分别下降40%、13.4%。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0件。

  二、切实强化检察担当,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075人,提前介入775件,已起诉888人。起诉行贿犯罪104人。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297人。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4.6亿元。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854人。办理“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案件15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4件,追偿惩罚性赔偿金2015万元。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196名农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1万元。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93人。着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出台涉外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464件。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5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814件,追偿惩罚性赔偿金2.2亿元。守护“国防绿”“英烈红”。依法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向遭受不法侵害的36名军人军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9.4万元。立案办理国防军事、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70件。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3人,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回欠薪8913万元。联合省总工会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2290人、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2299人。立案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107件。

  四、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615人,监督立案15件,纠正遗漏同案犯39人。建立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逐案倒查机制,督促追责55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2646人;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附条件不起诉903人。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合省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37个,对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2242份。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入职查询、从业查询制度,督促作出不予录用等处理145人。选派1655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覆盖76万师生。

  五、切实践行“两山”理念,着力守护“一江一湖三山四水”。助力绿色转型发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42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975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4亿元。服务国家“江河战略”。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涉公益侵害问题,挂牌督办重大案件49件。开展“一湖四水”、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6件。守护长株潭生态绿心。持续深入开展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推动保护绿心及周边耕地林地1.2万亩,治理水域5.7平方公里,拆除违法建筑3.6万平方米。

  六、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应立不立、该撤不撤的监督立案406件、撤案777件;纠正漏捕30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4件,法院已审结12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42人,监督纠正监管执法问题1868个,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38条。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对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84件、再审检察建议264件,已采纳304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2392件,已采纳2333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92件,督促执行到位3566万元。针对一边高额欠债、一边高消费现象,办理标的100万元以上执行监督案件89件,推动执行到位2900万元,移送犯罪线索16条,已立案8件、追究刑事责任6人。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228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件,已采纳20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06件,均被采纳。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改革,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391人,行政机关已处罚6069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147件,发出检察建议和公告3086件,对公益损害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提起诉讼253件。持续推进“双建议”衔接转化,办理转化案件562件。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85人。

  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出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指引,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30件次。持续推进巡视巡察、政治督察、执法司法检查问题整改。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清单式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1人,同比下降35%。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1.9万件。联合湖南师范大学在全国率先开设检察学微专业。做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深化“走找想促”,建立省检察院班子成员调研问题清单管理、动态督导制度,基层反映问题办理率98.1%,解决实际问题36个。

  八、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深化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运用。坚持代表建议专班负责制,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书面建议20件、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429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办理省政协提案11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监督办案等2044人次。聘请85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与省工商联深化落实同堂培训机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提供咨询意见113件次。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与省直政法各单位加强联动协作,协同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对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和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494件次。对5191件案件开展检察听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等部署,按照省委“八个抓落实”“九个必须”的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在深化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担当作为。三是在维护安全稳定上筑牢屏障。四是在守护民生福祉上用心用情。五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提质增效。六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从严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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