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曦
核心提示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我省应着力做好产业、人才、改革“三篇文章”,夯实融合载体支撑、筑牢融合智力支撑、强化融合制度支撑,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基础和动力,产业创新是科技创新的载体和实现,二者深度融合、互促发展,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成效显著。2024年,全省研发经费投入达1283.9亿元,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2.57%,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75万家,区域创新能力排名全国第9位。与此同时,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科技和产业“两张皮”、人才短缺、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等问题,亟须做好产业、人才、改革“三篇文章”,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做好产业文章,夯实融合载体支撑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而高质量科技供给必须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立足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科技创新提供应用场景和价值实现载体。
以科技创新提升传统产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传统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也是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传统产业不等于低端产业,但其产业基础不升级就有被淘汰的风险。我省应以现代石化、绿色矿业、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为着力点,拓展数智技术、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范围,推动其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以科技创新巩固优势产业。我省应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四大优势产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通过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满足新需求,发挥长板优势,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可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群,头部企业作为产业链“链主”、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产业链“链长”,推动省内外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与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精准对接,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作、创新链各环节协同攻关的良好生态。
以科技创新培育新兴产业。在加快发展数字产业、新能源、大健康、空天海洋等新兴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养老领域新兴产业。目前国内养老产业多以兜底保障、生活照料为主,我省可依托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重点产业集群,瞄准养老领域的大健康和新消费需求,从产品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提高养老产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水平,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养老产品供给质量,满足人们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未来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潜力所在,代表了生产力发展的新方向。我省将人工智能、生命工程、量子科技、前沿材料作为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既与国家对未来产业的布局相吻合,又充分考虑了我省既有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基础,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应加大对长株潭数据中心集群、东江湖数据中心集群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长沙全球量子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鼓励诸如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行业共性研发平台建设,为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创新平台和载体。同时重点依托各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充分激活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力量,联合开展前沿科学技术攻关,不断催生新领域、新业态、新赛道,释放经济增长新动能。
做好人才文章,筑牢融合智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教育、科技、人才的内在逻辑和因果关系,为我省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固本培元,充实创新人才“蓄水池”。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也是创新人才的“蓄水池”。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远低于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的51.3%,高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尚存在错位现象。我省应以科技创新需求为牵引,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构建“科技-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供求适配度。具体而言,我省应不断强化有组织的人才培养和产业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在湘高校发展先进制造、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空天飞行器、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领域的新工科专业,统筹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搭建省内外高校与省内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协同培养平台,为全省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筑巢引凤,打造创新人才“引力场”。依托我省“1个国家级+20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技术开发、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成果转化、投资融资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设施建设,吸引专业人才、高端人才入湘;充分发挥文娱产业优势和“房价洼地”优势,利用新国潮、夜经济等新业态增强我省对国内外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异地商会、贸促会的作用,通过领导挂帅、部门联系、政策支持等方式,促进“湘商回归”,让创新创业人才乐意“来湖南”;全方位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从毕业生生活补贴、就业创业补贴、住房补贴、项目用地、金融支持、职称评定、子女教育等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个性化地方性优惠政策,让创新创业人才愿意“留湖南”。
做好改革文章,强化融合制度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目前,我省仍存在高校、科研院所“重论文、轻实用”现象,这与企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迫切需要不相契合,一定程度上导致科研成果产业化率较低、相当数量的专利处于“沉睡”状态。究其原因,在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中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堵点卡点,必须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制度藩篱,提高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改革高校和科研院所职称评审制度,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科研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原创性颠覆性科研成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获取,一旦取得突破,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此,必须保障从事长期性科研项目研究人员福利,让科研人员敢坐、甘坐“冷板凳”;提高科研成果实际应用价值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引导科研人员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科研,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
完善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落实《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减少审批、精简环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使其专心科研,减少为报经费、争资源分心伤神。
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突出创新优先,薪酬分配进一步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投入效能。
健全科技金融体制,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建议设立地方性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链接银行、保险公司等各大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引导多种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符合科技创新特点的保险产品,并对投保特定科技保险险种的科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给予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一带一部’背景下湖南先进制造业产业优化研究”(XSP24YBC23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