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共建仲裁同心圆。
近年来,娄底仲裁委员会深刻把握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重建纵横交错的立体仲裁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仲裁便民高效的特性,将仲裁工作延伸至基层、深入到各行各业,使仲裁成为诉讼外解决民商事纠纷最便捷、高效的途径和品牌,在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宣传先行 提升仲裁法律影响力
娄底仲裁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升公众对仲裁法律制度的认识,让仲裁走进寻常百姓家,营造知仲裁、懂仲裁、用仲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了让仲裁宣传深入人心,娄底仲裁委员会联合娄底综合频道推出“廉洁仲裁路 谱写和谐曲”宣传专题报道,联合娄底市司法局捐建新化县大新岭村法治文化广场,与部分乡镇开展合作,在乡村广泛宣传推荐仲裁。
法治宣传有成效,辐射影响范围广。近两年来,娄底仲裁委所受理的案件涉及的民事主体除了娄底本土企业、公民外,还包括北京、上海、广东、陕西、浙江等多个省份的企业,第五届仲裁委员会聘请了来自全国26个省市的仲裁员。
发展为要 推动县市区仲裁分会重建
近日,娄底仲裁委员会双峰分会通过仲裁调解,成功调处县内某出租车公司与张某的纠纷,得到了该公司与张某的好评。这是该分会今年以来成功仲裁调解的第3起涉企纠纷。
纠纷妥善解决,得益于娄底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重启已暂停的各县市区分会和相关行业仲裁中心工作,并在全省率先设立娄底经开区仲裁(调解)中心。分会、仲裁中心的再次构建填补了县市区仲裁服务的空白,有效助力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重启工作以来,各分会、仲裁中心共办理仲裁案件295件,调解、和解、撤回率为98%。2023年全年娄底仲裁委员会共办理案件901件,调解、和解、撤回率为97%,在全省13家仲裁机构中排第一梯队。
公正为基 完善仲裁监督管理机制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提高仲裁公信力,要不断完善仲裁监督管理机制。
自成立以来,娄底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仲裁的生命线,制定了《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守则》《秘书守则》,通过制度严格约束管理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持续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清廉仲裁建设,坚守公平公正生命线,切实增强仲裁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两年来,仲裁委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以实际行动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的公平正义。
服务优化 打造仲裁调解新模式
仲裁调解促和谐,高效服务惠民生。
为高效开展仲裁服务,娄底仲裁委员会始终把和谐贯穿到仲裁工作始终,打造仲裁调解新模式——与当事人、代理人打交道,强调建立情感交流,以亲和的态度赢得信任;与仲裁员打交道,强调和睦;仲裁案件中强调调解、和解,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两年来,仲裁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所办理的案件100%调解结案,100%自动履行。
娄底仲裁委员会的经验做法曾被国务院法制办誉为“娄底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被光明网、新华网、《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作典型报道。
(姚昕玥 谢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