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宸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若干规定》,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涉案物价格认定是保障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客观、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为什么要出台涉案物价格认定专项地方性法规?法规如何维护公平正义?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了公开说明。
“价格认定工作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罚相适应原则’的实现。”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明政介绍,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为办案机关提供了案件办理的依据。
据了解,早在2003年,我省就出台了《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旧有条例大部分内容与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不符,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1月废止了该条例,同时将新的涉案物价格认定法规列入2024年度立法出台计划。
新出台的涉案物价格认定若干规定突出“小快灵”立法,以14条的短小篇幅,明确涉案物价格认定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相关时限以及经费保障,还强调了价格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包括对价格认定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及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涉案物价格认定行为,确保了价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高效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关系重大,涉案物价格认定工作对权威性、客观性都提出了很高要求。我省的涉案物价格认定若干规定,如何确保认定过程客观公正?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雪清介绍,若干规定加强了价格认定机构、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程序上,若干规定要求,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价格认定人员具体承办涉案物价格认定事项。规定中要求,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经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对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价格认定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等方面作了补充完善。同时,若干规定还明确了价格认定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应当回避的情形,确保认定程序科学有效,认定结果客观公正。
若干规定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将如何发挥作用?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李建成表示,规定对涉案物价格认定作出明确要求,涉案物价格认定应当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与此同时,价格认定机构开展涉案物价格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当事人对价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核。通过程序和机制上的规定,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