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939066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七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196839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3月1日的贷款本息及垫付费用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