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支队依法扣留交通违法汽车1台,电动车和摩托车27台,车辆明细如下:
汽车:湘AD204学;摩托车:湘A78883、车架12386、车架20950、车架58073、车架92474、车架55153、车架17000、车架86165、车架03158、车架0437、车架00014、车架09081、车架 03336、车架17965、车架43217、车架51660、车架03827、车架40900、车架08840、车架00606、车架02177;电动车:车架220323、车架04530、车架42737、车架12806、车架18438、长沙0527962。
以上车辆停放在长沙县黄花施救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现通知以上车辆的当事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长沙黄花机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