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
组织严密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系列重要论述,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上紧组织纪律的“发条”,保持优良作风,在对党忠诚上作表率。
把握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不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一个党员不论他的能力有多大,起多大的作用,他都只是中国共产党这个强大组织中的一份子。每名党员干部必须时时刻刻增强组织观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2023年修订、202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聚焦民主集中制原则,列出了4种违纪行为,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划出了红线。一把手作决策,应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班子成员应摆正位置,积极建言献策。迈步新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强化服从意识,无条件执行“四个服从”这一重要组织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把握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没有纪律就没有自由。要想在工作和生活中享受自由,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严守党的“六项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为每个党员明确了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通常能够忠诚组织,自觉执行和遵守组织纪律。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明白,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也没有失去自由的纪律,我们都应自觉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上紧组织、纪律的“发条”。作为领导干部还应带头严明组织纪律,带头严格组织管理。
把握好知与行的关系。执行,就是制度和纪律的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严明组织约束、强化组织力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作者系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