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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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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校园霸凌,法律不能缺位

  张纪鋆

  近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持续在网上发酵。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陆续发布公告,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拘,有关案件的后续调查也在推进中。此案折射出的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与反思。

  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和老师过分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对于校园霸凌者的处理,也只是停留在口头批评等象征性处罚上,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正是种种淡化处理,客观上纵容了霸凌者,使其变本加厉。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缺失也是校园霸凌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对于霸凌者而言,家长的溺爱与骄纵惯坏了他们,使其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对他人的基本尊重;对于受害者而言,孩子往往忍气吞声羞于开口,而家长大多忙于工作,没把孩子的求助当回事,家长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悲剧便悄然发生。

  防止校园霸凌,学校、家长和社会三方的监管都不能少。首先是学校在处置校园霸凌事件中不可当“和事佬”,要杜绝“和稀泥”“息事宁人”式的调解方式。必须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制定明确的防范制止校园霸凌行为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家长应更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做到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多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状况并加以处置。

  最关键的一点,惩治校园霸凌,法律必须发挥应有作用。当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虽然对于防止校园暴力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涉事嫌疑人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减轻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惩罚机制,厘清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红线。不能把“未成年”当作违法作恶的挡箭牌,更不能因为施暴者年龄小就可以免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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