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玲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坚持“一切为了人”,也要坚持“一切依靠人”。长期以来,受惯性思维影响,人们主要关注如何把农产品产量做上去,对于如何把农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则思考还不够多、发掘还不够深。当前,农产品销售成为众多农业大省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常常出现农产品滞销、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防止规模性返贫,不仅要让高质量农产品“出得来”,还要让其“出得去”,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CEO”。
乡村“CEO”即乡村职业经理人,是人社部等部门正式向社会发布的新兴职业,最早出现在浙江等东部沿海省份,其主要职能在于策划运营,结合乡村本地资源打造特色产业、吸引外界流量,实现乡村富裕兴旺,是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核心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当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引才、用心育才、合理用才,培育高水准的乡村“CEO”队伍,打造乡村人才振兴升级版。
解放思想,高度重视培育乡村“CEO”。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乡村“CEO”的社会知晓度、接受度还不高,培育乡村“CEO”亟须相关部门解放思想、推进落实。一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各级党委、政府可就乡村“CEO”的培育开展专题调研,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乡村“CEO”的培育,形成加快培育乡村“CEO”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可通过官方网络和媒体宣传、专题讲座介绍、现场观摩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宣传介绍乡村“CEO”的特点、功能、作用等。
科学规划,有效培育乡村“CEO”。培育乡村“CEO”,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好科学规划,讲求精准匹配,在数量、结构等方面合理布局,尽量做到“人事两相宜”。为此,应聚焦“三个一批”:一是聘用一批。当前,乡村“CEO”作为新职业群体,还处于成长的初始阶段,规模有限。为此,各地党委、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大力通过市场化方式招聘人才,把乡村“CEO”引进来。二是迎回一批。各地党委、政府应善于打“感情”牌,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文化、宗族文化、村落文化等优势,将在外创业经商的成功人士、从政退休的资深干部、惦念故乡的大学毕业生等迎接回乡,让他们这些高“能”者、高“资”者、高“知”者成为潜在的乡村“CEO”。比如依托“高校+企业+基地+大学生”的一体化实践育人机制,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首批30名学生经过在长沙县新民村、长沙县春华山村、株洲市大京风景区龙凤庵村等7个实践基地两个月的实践后,日前成为了乡村“CEO”。三是培养一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激发本土人才的内在动能至关重要,应着力培养内生型乡村“CEO”。各地党委、政府可通过制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规划”,从农村生产第一线挑选一批高素质农民进行专业培训,将其培养成为知村情、懂行情的本土“CEO”。
健全机制,用好用活乡村“CEO”。培育和用好乡村“CEO”,关键要有科学管用的体制机制作保障。各地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应联合制定出台引进、培养、激励乡村“CEO”的体制机制,用制度激活人才动能,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引进机制。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状况、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实际,在引进对象、引进待遇、引进流程等方面精心设计科学制度。比如政府可实施乡村“CEO”引进专项计划,在住房、就医、出行、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二是培育机制。为降低乡村“CEO”引进成本、确保乡村“CEO”队伍稳定,各地党委、政府可制定出台专门面向本土农业人才的乡村“CEO”培育计划,对入选对象的范围、标准,培养的流程、资金来源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就地取“材”。不仅如此,对于引进的乡村“CEO”也要进行定期培养,不断提升其能力,避免其因长期单纯“输出”导致“江郎才尽”。三是激励机制。人才成长靠培养、靠锻炼,人才作用发挥、价值体现需要制度激励。各地党委、政府在经济上给乡村“CEO”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在政治上给乡村“CEO”以更广阔的成长空间,比如将这支队伍中的优秀分子纳入“两委员一代表”候选人等。同时,应对乡村“CEO”加大工作支持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龙头带动、服务拉动等作用,写好乡村全面振兴大文章。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