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20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在长沙召开座谈会,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立法调研并听取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铁民出席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主持会议。
调研组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将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职能定位、组织建设、选举、村级协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修改完善。
调研组强调,起草过程将坚持问题导向,稳妥回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现实需要,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成果上升为法律,使修改后的法律更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欢迎基层同志为修订工作“出题”,也希望能从“开门立法”中寻求问题答案。
会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长沙市、湘潭市等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在湘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对各自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法律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湘期间,调研组还赴湘潭、长沙开展了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村委会、有关部门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