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原主任蒋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宁远县纪委监委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了法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受益匪浅,对办案工作的严谨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查调查的能力。对于高新区管委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一场庭审则是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警示课。大家直观感受到了法庭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对照检视自身行为,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守好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去年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报典型案例42起,督促案发单位建立健全制度60余项,分级分类组织2万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开展了营商环境整治专项监督,突出执法、审批、监管等重要岗位,强化线索收集、案件查办、警示剖析,将正风肃纪反腐与促进完善治理贯通起来,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邹方明 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