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华
建设数字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大势、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数字经济最核心的资源就是数据,数据被战略性定义为新型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时代,传统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边际减弱,数据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数据资源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数据作为战略资源和重要资产,其流通和应用必然涉及数据权属问题。
厘清数据法律规制关系是发挥数据潜能的重要前提,强化技术手段是确保数据安全使用的关键。截至2022年,全国已有22个省级行政区、4个副省级市出台相关条例,山东、黑龙江、四川等省区将数据权属界定为“财产权益”或“数据权益”,《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也对公共数据开放作了规定。技术手段方面,根据我国“数据二十条”提出“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各地普遍运用隐私计算、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技术支撑数据确权和可信流通交易。湖南省正在建设数字政府区块链平台,拟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溯源、审计、确权等提供必要支持。
2022年,我国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在数据资源要素化显著加快的形势下,数据法律规制体系建设理应呈现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多个层级的结构,各个类别各司其职。但我国尚未出台数据法,湖南省也未制定数据条例。在安全多方计算、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的大背景下,应以法律规制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加强来推动数据确权。
明确数据确权的基本原则。坚持分类分级,针对不同数据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建立基于类型化和场景化的数据确权模式。坚持分业施策,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制定行业数据确权制度细则。坚持分阶段确权,区分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应用等阶段确权。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坚持公共利益和人格利益优先,人格利益高于财产利益。坚持公平效率原则,按照数据相关方在数据活动中的贡献度,依据合同确定数据财产权利边界。
构建数据确权基本框架。妥善处理国家安全、国家数据主权、企业数据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公共数据的共有性质,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将公共数据分级,通过共享开放或授权运营等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重构数据产权理论,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强化数据权利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权利人对数据控制、处理、使用、受益等合法权益。
完善数据法律法规界定权益。欧盟、美国的做法可为我国数据法律规制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欧盟发布了数据保护指令、一般数据保护条例、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数据法案等,明确了个人数据的查阅权、限制处理权、删除权、更正权、被遗忘权、数据移植权等,对联网设备的数据共享作了规定,承认非个人数据的财产权。美国分行业分类别建构以用户为中心的数据保护框架,仿效欧盟创设了数据库财产权,对不能认定为版权的数据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建议国家出台数据法,对数据发展、安全及价值释放作出规定,确认数据财产权益在内的相关权益。建议湖南省制定数据条例,对个人数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权益立法保护,对数据流通交易作出规定。
技术手段为数据确权增添保障。欧洲数字经济中的私营部门数据共享指南提出,通过数据平台、算法到数据、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指导方针,规定人工智能生产的内容都要加上数字水印、标明数据来源。由此,推进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安全隐私计算,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数据收集最小化为原则,满足提供方、数据中介、数据消费方等主体的数据隐私诉求,实现多个参与方或多计算节点之间开展高效率的联邦学习。可采用多方安全计算解决不信任的各参与方各自持有私密数据协同计算的问题。建设可信数据流通数字基础设施,结合信任链建立权责明晰的可信共享通道,建设加密计算通道解决数据隐私保护及流通全程监管存证的问题。
【作者系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本文系湖南省水利科技项目“基于区块链的水利资源大数据确权模型及政策研究——以湖南省为例”(XSKJ2022068-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