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县域城镇集中成片危旧住房、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以及消防、出行、生产和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现状,永兴县多措并举,积极推行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活便利、公共安全应急保障和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一是科学规划。以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结合县域实际,根据县域城镇总体规划,科学论证和规划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县域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保障公共安全。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二是立项储备。围绕县城镇规划,结合县域内实际需求,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定等工作流程,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储备工作。三是资金保障。在中央、省专项资金基础上,通过多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项目资金实际困难,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到位。四是部门联动。成立了县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研定、立项、实施、资金、监管等工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高效实施提供政治、资金、效能保障。五是项目推进。根据城中村项目建设要求,推进实施项目“专员制”,明确项目专员,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落地见效。六是监督检查。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展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如期完工。
自2010年以来,永兴县通过货币化安置、实物安置方式,实施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共计46个(5851户)。通过实施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增加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提升人居环境,有力促进生产、生活、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许莱平 何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