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华灯初上,美轮美奂的资江两岸霓虹闪烁充满诗情画意,让市民和游客赞叹不已……资江风貌带已成为益阳的“城市会客厅”。为确保资江两岸风貌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有法可依,《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应运而生,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整部法规只有12条,是益阳市首次尝试“小快灵”立法,益阳市也是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尝试“小快灵”立法的市州之一。这是“小切口”立法推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益阳聚焦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益阳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洞庭之心”大通湖是湖南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承担着涵养水源、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今年9月1日施行的《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为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是全省较早开展湖泊保护立法的市州之一。该办法明确了大通湖湖泊保护范围、工作原则及各级政府及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对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大通湖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是益阳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鲜明特征。为解决文物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建设与保护矛盾凸显的问题,出台《益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制定了《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立法实践中,增强法规、规章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问题立法,使规定的条款管用、实用、可用。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益阳市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坚持“小切口”立法,制定出台了一批有地方特色、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迄今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部,修订法规1部,制定政府规章8部。(吴 荣 赵彩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