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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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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着力点,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杨胜刚 涂浩

  在今年6月召开的2023互联网岳麓峰会开幕式上,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宣布:“正谋划将长沙打造成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使之成为湖南现阶段创新驱动发展的第四项标志性工程。”长沙市委、市政府之后出台了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基于此,建议锚定以下几个着力点,加快将长沙打造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聚焦培育全要素创新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全球领先的算力优势。引导支持高校、企业、开源社区等对标Chat GPT大语言模型,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协同攻关,着力构建开源框架和通用大模型的应用生态;逐步引导国家超算长沙中心由算力基础设施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产业聚合平台转变,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

  为重大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保驾护航。借鉴航天保险基本覆盖航天发射全过程、各环节模式,针对长沙重大技术创新研发项目,实行投保人确定预算、公开招标,险企整体评估、量身定制保险方案参加竞标,为大型项目加装保险“安全锁”,增强研发主体信心;针对企业产品研发创新设计新型险种,减轻高技术制造企业财务与经营压力;针对特定技术难题设计“揭榜险”,为特定原因导致科技难题研发失败的主体提供相应补偿。

  推动形成科技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的多元化债权融资体系。深化“银税互动”,实现企业部分纳税信息在银行、金融机构同步,优化信贷模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扩大“银税互动”范围,确保金融机构及时掌握授信服务的中小企业信息,推广银税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应用场景,让“银税互动”惠及更多企业。

  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我省已建立的工业互联网为基础,打造“重点产业大脑”大数据云平台,整合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资源及相关政策资源,建立数据主题库。鼓励企业融入“重点产业大脑”,构建“线上+线下”的智能产业链,推动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大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

  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以“4+4科创工程”为依托,鼓励支持高校、科研团队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引导政产学研联动发展。比如目前全国至少60%-70%的新能源企业与中南大学存在合作关系,但实际落地湖南的相关企业不足10%。鉴于此,可将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省产业链现代化的关键支撑点,构造一批世界级的集生产、研发、展示、销售、原材料供应等一体化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设计相适宜的政策制度,重点强化技术、资本、人才和数据等要素的合理配置。

  提高企业供需匹配度。利用好税收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以尊重企业意愿为前提,充分考量企业类型、销售规模、纳税信用等多方面因素,为原材料短缺或产品销路存在“堵点”的企业提供本地匹配名单,促成供需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实现有效购销,进一步提高需求匹配度;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精准补链,实现产业做精做优,企业做大做强,链主、链长、链生态协同发力。

  持续营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鼓励外商在长依法投资或建设研发中心。充分尊重各国企业基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及客观发展需求,灵活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规则,为跨国公司厚植营商环境沃土;加快建设国际化、专业化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为维护外资在湘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精准服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使用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报告和数据,为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相应要素支撑;成立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向本土外资企业、外国商会“一对一”推送相关政策,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前沿研究等提供金融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符合本土发展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重视第三方评估机构力量,公开优选国际第三方机构参与营商环境政策评估,助推进一步优化完善长沙营商环境。

  整合科教资源形成聚才“强磁场”

  构建以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为核心的科教融合新模式。利用我省高校已有国际学者、留学生、跨境项目、国际会议等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富有本土特色的国际性校园,在本省教育资源非跨境流动形势下充分调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做好国际高水平科技人才引进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匹配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国际尖端人才发现机制,探索同行评议、实名推荐等方式,匹配长沙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精准筛选具有潜质的外部访问学者和设施用户;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高水平科技人才引才、聚才体系和人才服务保障生态,以湘江科学城建设为依托,贯彻“工作与居住不分割”原则,加快就近建设国际人才社区,进一步优化国际高水平科技人才子女教育、亲属落户、医疗保险等服务。

  推动企业订单培养人才模式与新型学徒制密切结合。由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提供资金、督导考核,充分利用好财政与税收政策工具箱,对参与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为人才培养主体企业提供税收减免、购买服务、专项补贴等支持,破解学徒制“校热企冷”现象。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金融发展与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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