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贩卖带有淫秽视频U盘的“扫黄打非”案件,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曾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并处罚金。
2022年4月,经被告人曾某某提议,被告人黄某某、曾某某达成在网上贩卖淫秽视频U盘赚钱的共识。黄某某将自己在某网购平台注册的两家店铺用于贩卖淫秽视频U盘,由被告人曾某某负责联系货源、上架商品,如客户退货则直接寄到黄某某经营的文具店中,并再重新包装贩卖给客户。期间,两家网店共计销售淫秽视频U盘金额6.2万元,被告人黄某某从平台提现人民币2万余元。
根据群众举报,2022年5月,蓝山县公安部门依法对黄某某、曾某某在网络贩卖淫秽视频U盘一案进行查处,并将扣押的U盘和电脑送审鉴定。经黄某某指认及委托鉴定,其中扣押的7个U盘内含有淫秽视频1334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曾某某贩卖淫秽视频U盘,获利6.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共同犯罪当中,被告人黄某某、曾某某均为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
判决后,两被告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晏斐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