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做好非遗保护指明了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世代相传的一种活态的文化实践,存活于众多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中。传承人是这种文化实践的继承者、创造者和传授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核心。加强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是有效保护非遗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先后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下简称“传承人”)的认定与培育提供了政策支撑。
湖南非遗资源丰富,截至2022年10月,昆曲、皮影戏、千两茶制作技艺等9个项目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湘剧、湘绣、梅山武术等137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拥有国家级传承人121人、省级传承人304人、市县级传承人4416人。与此同时,我省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传承人年龄偏大,加上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导致人才队伍断层现象较为严重;经济现代化进程加快,非遗传统技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较为困难;传承人的资金扶持制度与相关考核机制有待优化等。鉴于此,我省应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
分门别类,精准施策。我省非遗类型多元,计有传统戏剧、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应根据不同非遗类型,精准制定传承人才保护与培养政策举措,并由不同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不搞“一刀切”。比如对传统工艺型非遗人才,可设立专门的人才培训机构和工作坊;对傩戏、新化山歌等传统戏剧、音乐、舞蹈、体育、游艺与杂技型等非遗人才,由文旅厅和地方协会共同保护培养;对端午节、庙会等根植于地方文化、与地方民众联系紧密的民俗类非遗人才保护培养,则充分吸纳民间组织和地方民众广泛参与。
立足长远,确保数量。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定,但对普通传承人的培养没有明确。由政府认定的不同级别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传徒授艺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但培养好普通传承人是非遗传承的重要基础。为此,我省须立足长远,推进普通传承人队伍建设。政府部门除了在政策层面加强引导,还应与民间组织形成合力,加大对各地普通传承人的培养,确保普通传承人数量,构建基座强大的“金字塔式”传承人才队伍。比如在醴陵瓷器、苗族银饰等产量较大的传统工艺品产地,主要由当地的专门学校、工艺技术中心或高校培养普通传承人;在土家织锦、竹纸制作等生产规模较小的传统工艺品产地,则在遵循传统师徒传承模式基础之上,由行业协会负责从符合条件、技艺高超的传统工艺从业者中选拔传承人。
双管齐下,提升地位。一些非遗项目由于技艺难度高、劳动强度大且耗时多、收入低,很少有人愿意学,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传承人的社会与经济地位。一方面,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可借鉴日本经验,将具有重大历史、艺术、学术价值,能显著体现地方特色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为“人间国宝”,通过制定传承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为传承人提供明确的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另一方面,提高传承人的经济地位。可通过紧密对接传承人技艺和市场需求,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非遗项目,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传承人带来更多提高经济收入的机会。还可为代表性传承人和认定的普通传承人发放年薪,为青年人才提供进修学习的经费支持。
与时俱进,优化机制。在传承人认定上,可探索集体传承制度;完善多渠道的认定启动机制,除政府组织申报、评定传承人外,还可采取由传承人直接“登记”的方式,作为现行认定制度的补充程序。与此同时,应尽快制定出台《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传承人传承项目实施科学的资金扶持、考评和奖励机制,支持传承人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活动。
(作者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教师,湖南省梅山文化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