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
近年来,湖南省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对新时代教育事业作出的战略部署要求,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疏通堵点,坚持“四高四向”,努力为全省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高站位对标,体制改革向教育聚焦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断使教育管理体制同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必须高度重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省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配合出台《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对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总体规划。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逐级设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党委教育工委机构设置,设置“双减”工作协调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教育事业的强大动力。健全教育领域机构职能体系,明确校外培训监管相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调整教材管理相关机构职能,增强监管工作力量,切实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高效益配置,编制资源向教育倾斜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要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挖潜创新,想方设法保障教育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在中小学校领域,根据省内区域发展差异和人民群众不同期盼,区分省会城市(东部)、省会周边地区(中部)、相对偏远地区(西部),实行编制资源“东部”保供、“中部”消超、“西部”创新的总体布局。全省累计5轮跨市州调整编制9.6万名,2021年底实现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全面达标,比中央规定时限提前半年完成,超过国家基本编制标准数4.9万名。在高校领域,建立省级统筹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为省属高校核增编制1200余名,省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近三年下达人才编制500余名,其中97.8%用于保障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用编急需。在学前教育领域,统筹调剂9600余名事业编制下达各市州,专门用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同步明确分配、使用、配套保障等相关要求,以有力举措助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高标准落实,规范管理向教育发力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重在严格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编制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定标准、严程序、强督查,让编制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我们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问题清理整治,重点纠治在编不在岗、长期抽调借调教师、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等12类违规行为,让7100余名教师回流返岗。将高校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省委巡视内容,开展“浸入式”检查、“销号式”整改,推动高校深入整治行政化倾向、“三超两乱”等问题,更好聚焦教学科研主责主业。在87所省属高校探索实行内设机构备案管理制,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与落实办学自主权相统一,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与办学灵活性需求相结合,机构编制统一管理与高校自主管理相衔接,推动高校机构编制调整规范优化,助推高校更高质量建设发展。
高水平推进,运行机制向教育创新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要在教育一线大胆探索创新,释放机构编制高效运行新活力。在基础教育方面,鼓励基层探索,尊重首创精神,总结推介全国知名的“县管校聘”模式“泸溪经验”、“集中办学”模式“新田经验”等典型经验,示范带动基础教育领域整体提升。在高等教育方面,调整优化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管理体制,将18所院校由行业部门主管调整为教育部门主管,协同解决划转移交有关问题,促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供给结构优化。在教师人才引进方面,推进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协同创新,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绿色通道,联动人才用编赋予高校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自主权,特设岗位不受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提高编制对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推动高校编制结构优化,压缩管理后勤人员用编占比,让师资力量不断增强,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作者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