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与原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受让下列借款人债权权利。
经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行使全部债权人权利,下列债务人或承继人应向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现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公告催收。
联 系 人:陈女士 邮 编:410008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路412号
联系电话:0731-82112553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