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不抛弃、不放弃,我将时刻把纪律和规矩铭记心间,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爱。”近日,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时,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新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某某郑重表态。
2021年11月陈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为此一度情绪低落。针对他的思想状况,区纪委监委安排专人进行回访教育,多次找其谈心交心,做好心理疏导,鼓励他知错改错,重新振作起来。之后,陈某某卸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根据陈某某思想状况和工作绩效等多方面综合表现,在处分影响期满后,今年3月他被推荐到重要岗位任职。
“对犯了错误的同志不要‘一棍子打死’,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更要旗帜鲜明地为他们撑腰鼓劲,绝不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流汗又流泪。”苏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坚持约束激励并举,对没有问题却遭受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对没有私心敢拼敢闯努力干事创业的干部给予保护。近两年来,苏仙区纪委监委先后为7名干部澄清正名或容错免责,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李秉钧 邱 恒 杨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