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记者3月15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湖南省定价目录》近日修订,于3月15日起施行。
调整后,《目录》中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为13类32项,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供水、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
《目录》放开了部分收费项目的政府定价。“重要专业服务”收费项目所包含的“电力工程安装配套费”和“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修改了部分收费项目的内容表述。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修改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
《目录》还增加了一类政府定价项目、两项政府定价内容。增加了“托育服务”定价项目,其定价内容为“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在“教育”收费项目中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内容,同时“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在“交通运输”收费项目中增加了“船舶过闸费”的定价内容。